国务院关于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2年) 四、

四、 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到2005年,主城区(含中心区以及汪家峪、营城子大孤山、齐大山三个组团)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39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128平方公里以内;到201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46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141平方公里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