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和流通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2000年) (二)

(二) 对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的粮食,允许经地(市)或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用粮企业、粮食经营企业,直接到农村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