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设立珠澳跨境工业区的批复(2003年) 一、 国务院关于设立珠澳跨境工业区的批复(2003年) 一、 一、 同意设立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澳跨境工业区设在珠海拱北茂盛围与澳门西北区的青洲之间,分为珠海、澳门两个园区,由广东省珠海市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分别通过填海造地形成,首期总面积约0.4平方公里,其中,珠海园区面积约0.29平方公里,澳门园区面积约0.11平方公里;两个园区之间由一条约15米宽的水道作为隔离,开设专门口岸通道连接。今后如需扩大面积,仍需按程序报批。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