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6年) 七、 国务院关于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6年) 七、 七、 重视城市风貌和特色保护。要保护好西宁市特有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体现独特的城市风貌。要加强对市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和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充分利用自然条件绿化城市周边山体。控制城郊公园与城市中心之间的建筑高度,加强对城市主要干道和出入口等重要地段的规划设计和控制,保护城市的视线走廊,构筑融山、水、城为一体的高原特色城市景观。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