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 六、 同意中储棉公司在国家计划中实行计划单列,财务关系在国家财政中单列。赋予中储棉公司棉花进出口经营权和一定的外事审批权。给予中储棉公司适当的税费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确定。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年) 国务院 六、 同意中储棉公司在国家计划中实行计划单列,财务关系在国家财政中单列。赋予中储棉公司棉花进出口经营权和一定的外事审批权。给予中储棉公司适当的税费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确定。 国务院 二〇〇二年五月六日 六、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