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13年) 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同意你会对基金管理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非主要股东的条件作如下规定: (一) 国务院关于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13年) (一) 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同意你会对基金管理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非主要股东的条件作如下规定: (一) 非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