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的批复(2014年) 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投入和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指导和帮助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会同广东、广西两省区人民政府适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 国务院关于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的批复(2014年) 国务院 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投入和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指导和帮助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会同广东、广西两省区人民政府适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 国务院 2014年7月8日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