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的批复(2014年) 三、

三、 广东、广西两省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推动《规划》实施;加强地方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规划》的衔接,依法落实《规划》明确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