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2017年) 一、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服务新时期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81号)精神,以推动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在服务业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扩大开放,持续增强服务业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动能,提升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创新,更加注重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服务业市场活力,更加注重发挥首都服务业开放试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试点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的水平,打造区域扩大开放新高地和对外合作新平台,努力为国家服务业对外开放积累新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