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核定山东省与河南省金堤河地区行政区域界线及有关问题的批复(2001年) 国务院关于核定山东省与河南省金堤河地区行政区域界线及有关问题的批复(2001年) 国务院 国务院 二〇〇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