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2012年) 二、 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 (二)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2012年) (二) 二、 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 (二) 支持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积极研究香港银行机构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