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 2.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 2. 2. 兼顾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结合我国现有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更多、更好发挥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组织能力强、贴近基层、获取信息便利的优势,将所需信息量大、信息复杂且获取困难的基本公共服务优先作为地方的财政事权,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信息比较容易获取和甄别的全国性基本公共服务宜作为中央的财政事权。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