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 1.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 1. 1. 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体现国家主权、维护统一市场以及受益范围覆盖全国的基本公共服务由中央负责,地区性基本公共服务由地方负责,跨省(区、市)的基本公共服务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负责。 (三)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