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二、 国务院关于明令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 三、 自行失效的公安、民政、司法和民族事务法规目录(129件)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43 二、 国务院关于明令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 三、 自行失效的公安、民政、司法和民族事务法规目录(129件) 43 第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决议 1953年12月10日政务院第一百九十七次政务会议批准 适应当时情况的具体规定,自行失效。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