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二、 国务院关于明令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 一、 应予废止的公安、民政、司法和民族事务法规目录(20件)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19 二、 国务院关于明令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 一、 应予废止的公安、民政、司法和民族事务法规目录(20件) 19 国务院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中五保户死后的私有财产处理问题给司法部的批复 1958年3月29日 已被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代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 目录 民族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