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二、 国务院关于明令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 一、 应予废止的公安、民政、司法和民族事务法规目录(20件)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8 二、 国务院关于明令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 一、 应予废止的公安、民政、司法和民族事务法规目录(20件) 8 关于违反爆炸、易燃危险物品管理规则的处罚暂行办法 1961年1月28日国务院批准试行 已被1984年1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代替。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