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4年) 六、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一)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4年) (一) 六、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作出修改 (一) 第六章的标题修改为:“公示和证照管理”。 六、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