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4年) 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一)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4年) (一) 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一) 第八章的标题修改为:“公示和证照管理”。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