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1994年) 第八条 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199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征收机关申报纳税。具体缴纳税款期限,由征收机关确定。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