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2007年) 三、 实施企业税收过渡优惠政策的其他规定 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2007年) 12 三、 实施企业税收过渡优惠政策的其他规定 12 《对福建省关于建设厦门经济特区的批复》(〔80〕国函字88号) 厦门经济特区所得税率按15%执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