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2007年) 4. 东淀与中下游洪水。 六、 国务院关于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2007年) 六、 4. 东淀与中下游洪水。 六、 附则 (一)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要根据本方案,会同天津市、河北省人民政府制订大清河洪水调度方案,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批准;此前,原大清河洪水调度方案与本方案不符的,按本方… (二) 本方案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解释。 (三)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同时废止。 (四) 国家85高程与大沽高程关系。 大清河白洋淀、新盖房及其上游地区:国家85高程=大沽高程-1.50米,黄海高程=大沽高程-1.4米;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