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2007年) 东淀、文安洼、贾口洼和团泊洼的调度运用,由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商有关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意见,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分别由河北省、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实施。
东淀、文安洼、贾口洼和团泊洼的调度运用,由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商有关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意见,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分别由河北省、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实施。
白洋淀及大清河上游南、北支的洪水调度,由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备案。
独流减河洪水调度及其河道分洪运用由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备案。
西河闸、海河闸、独流减河进洪闸、独流减河防潮闸的调度由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负责,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备案。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负责有关省(市)大清河洪水调度运用的监督、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