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国务院关于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2007年)
  3. 4. 东淀与中下游洪水。
  4. 四、

国务院关于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2007年) 四、

4. 东淀与中下游洪水。

四、 责任与权限

(一) 责任。 天津市、河北省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洪抢险和蓄滞洪区运用准备、人员转移安置和救灾等工作。 (二) 权限。 东淀、文安洼、贾口洼和团泊洼的调度运用,由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商有关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意见,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分别由河北省、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
目录 (一)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