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2007年) 4. 东淀与中下游洪水。 四、 国务院关于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2007年) 四、 4. 东淀与中下游洪水。 四、 责任与权限 (一) 责任。 天津市、河北省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洪抢险和蓄滞洪区运用准备、人员转移安置和救灾等工作。 (二) 权限。 东淀、文安洼、贾口洼和团泊洼的调度运用,由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商有关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意见,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分别由河北省、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