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2017年) 三、 组织实施 (二) 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2017年) (二) 三、 组织实施 (二) 试点过程中,试点地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逐项梳理明确办事依据、材料、程序和时限,研究优化办事流程、缩减自由裁量空间、提高工作效率的具体措施办法,逐项明确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形成监管文件,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国务院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支持试点地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及时调整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主动给予指导帮助。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