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4年) 四、 本命令责成国家计量局负责贯彻执行。 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4年) 本命令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过去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命令有抵触的,以本命令为准。 四、 本命令责成国家计量局负责贯彻执行。 本命令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过去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命令有抵触的,以本命令为准。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