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在内地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6年) 二、 在内地对香港、澳门进一步扩大开放服务业,暂时调整下列规定的行政审批以及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一) 国务院关于在内地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6年) (一) 二、 在内地对香港、澳门进一步扩大开放服务业,暂时调整下列规定的行政审批以及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一)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二条、第六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引用法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二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六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