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或者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3年) 3. 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或者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3年) 3. 3.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 第四部分第十六项的有关规定:服务业领域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金融、电信服务除外)由地方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引用法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2010) 2.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