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的批复(2001年) 九、

九、 加强《计划》执行的监督检查。环保总局要按照统一法规、统一规划、统一监督的要求,切实加强环境监测、信息、科技、标准和宣传教育工作。环保总局会同监察部加强环境执法监督,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部门、地方之间的配合,做好跨区域、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的协调,努力实现“十五”环境保护的目标。

国务院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