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批复(2021年) 四、 国务院关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批复(2021年) 四、 四、 各地区要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确保内容无缺项、人群全覆盖、标准不攀高、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对有国家统一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要按照不低于国家统一标准执行;对暂无国家统一标准的项目,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明确本地区标准。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其项目、内容、数量等超出国家相关标准范围的,要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符合本地区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并控制在财政可承受范围以内。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