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1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你局关于调整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一)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集人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由食品药品监管… 附件: 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一、 主要职责 二、 成员单位 三、 工作规则 四、 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