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撤销陇南地区设立地级陇南市的批复(2004年) 三、 陇南市辖原陇南地区的成县、文县、宕昌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和新设立的武都区。 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撤销陇南地区设立地级陇南市的批复(2004年) 国务院 三、 陇南市辖原陇南地区的成县、文县、宕昌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和新设立的武都区。 国务院 二〇〇四年一月十一日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