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及郊区更名的批复(2001年) 二、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及郊区更名的批复(2001年) 二、 二、 鹤壁市人民政府驻地由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迁至淇滨区九州路,所需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