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批复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2009年) 一、 协调小组主要职能 (二) 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批复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2009年) (二) 一、 协调小组主要职能 (二) 研究制定廉租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