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2022年) 一、

一、 同意将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为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纳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范畴管理并享受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