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7年) 三、 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7年) (一) 三、 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由监察部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委派相关人员参加。 三、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