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6年) 三、

三、 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也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