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6年) 二、
二、 会议成员
召集人:李毅中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成 员:赵铁锤 煤矿安监局局长
欧新黔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陈昌智 监察部副部长
朱志刚 财政部副部长
汪 民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黄淑和 国资委副主任
刘玉亭 工商总局副局长
史玉波 电监会副主席
张鸣起 全国总工会纪检组组长、书记处书记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管总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