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6年) 四、

四、 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主动研究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及时处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