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工作制度的批复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工作制度(2007年) (二)

(二) 根据相关单位的要求,组织对涉嫌非法证券活动进行性质认定,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做出认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