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3年) 一、

一、 联席会议职能

联席会议在国务院领导下,掌握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政策,制订中长期战略规划;统筹研究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对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和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