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废止《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批复(2006年) 国务院关于同意废止《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批复(2006年) 你会《关于修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款的请示》(证监发〔2006〕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你会《关于修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款的请示》(证监发〔2006〕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引用法条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00)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