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深圳福田口岸对外开放的批复(2007年) 四、

四、 深圳福田口岸正式对外开放前,由海关总署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协商后再正式开通。

国务院

二〇〇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