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深圳福田口岸对外开放的批复(2007年) 三、

三、 新增人员办公业务用房所需建设资金,由发展改革委补助1044万元,不足部分和开办费由地方政府解决;查验单位业务用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由各自主管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