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2006年) 七、 加快煤矿转产和产煤地区经济转型 (一) 加大转产转型力度。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2006年) 山西省要根据煤矿转产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的需要,编制全省煤炭企业转产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规划,利用报废矿区土地发展循环经济和接替产业,优先审批项目规划和用地计划。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发展坑口电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煤化工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国家投资主管部门要优先给予项目核准。 七、 加快煤矿转产和产煤地区经济转型 (一) 加大转产转型力度。 山西省要根据煤矿转产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的需要,编制全省煤炭企业转产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规划,利用报废矿区土地发展循环经济和接替产业,优先审批项目规划和用地计划。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发展坑口电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煤化工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国家投资主管部门要优先给予项目核准。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