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 二、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 三、 项目核准机关要改进完善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能,认真履行核准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审查。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相应改进管理办法,… 四、 按照规定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核报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事前必须征求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由地方政府… 五、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专门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 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即行废止。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 一、 农业水利 二、 能源 三、 交通运输 四、 信息产业 五、 原材料 六、 机械制造 七、 轻工 八、 高新技术 九、 城建 十、 社会事业 十一、 金融 十二、 外商投资 十三、 境外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