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 九、
九、 城建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
城市供水:跨省(区、市)日调水50万吨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跨重要海湾、跨大江大河(三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其他城建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
城市供水:跨省(区、市)日调水50万吨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跨重要海湾、跨大江大河(三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其他城建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