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2013年) 十二、

十二、 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项目,总投资(含增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小于5000万美元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小于3亿美元的鼓励类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十一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按现行有关规定由商务部和地方政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