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2007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我国产品质量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