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2007年) 七、 以产品质量诚信体系为重点,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 (十六) 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2007年) (十六) 七、 以产品质量诚信体系为重点,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 (十六) 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和执法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重审批、轻监管和少数执法部门及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实行地方保护、地区封锁的,要予以纠正;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地方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要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依法打击纵容包庇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十五) 目录 (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