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与陕西省红碱淖和克珠尔滩(席芨滩)地段行政区域界线划定及有关问题的批复(2001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蒙陕边界遗留地段行政区域界线的请示》(内政发〔2000〕12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蒙陕边界红碱淖争议段和席芨滩争议段问题的请…
一、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与陕西省神木县红碱淖地段的行政区域界线走向为:从双方已定界点(X=4329075、Y=19396650)起,大体向东北,经1264、124…
二、
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与陕西省定边县克珠尔滩(席芨滩)地段的行政区域界线走向为:从已定界点(X=4192750、Y=18745000)起,向东直线经坐标点(X=…
三、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陕西省人民政府都要从大局出发,坚决贯彻落实上述裁决,并尽快联合制订落实措施。要做好有关方面干部特别是边界地区县(旗)、乡(镇)干部的工作,…
附件:一、
内蒙古自治区与陕西省红碱淖地段行政区域界线图(一、二)
二、
内蒙古自治区与陕西省克珠尔滩(席芨滩)地段行政区域界线图